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1-11-15 13:53:00 人气:0 来源:创始人

一、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着邀请招标

二、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认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问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招标人名称、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3、投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时间;

5、招标文件收费;

6、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四、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中介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绝开封并退回。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在收到的招标文件上签字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或招标中介机构提供收货证明。

五、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件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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